忘掉你像忘掉我
那天在微博上二哥說要序言,我當是玩笑就沒有在意,結果,在今天中午和岑傾聊天的時候才知道,二哥是真的要開新文了。
好吧,我表示我很震驚。
對於一個萬年坑來說,二哥發文的勤快程度簡直就是開著不同的跑車在我這隻會騎自行車的人麵前不停飄過。
二哥的文每次都讓人眼前一亮,無論是書名還是內容。
我記得當年,當我看到那個《你是誰曾朝思暮想的筆尖少年》的時候,完完全全是被書名鎮住了。
而後來我每一本,二哥都用她獨有的特色在堅持著她的夢想。
新文叫《忘掉你像忘掉我》。
當我把這個名字念出?來的時候,宿舍裏有人說拗口,而當她真正看到這幾個字的時候,也是沉默了一下,說,好惆悵。
是啊,好惆悵,忘掉你像忘掉我。
該是怎樣的情深意濃才能夠把那個人刻進骨髓裏,忘掉了那個人,就連自己都丟掉了。
你在我生命裏的意義就是,如果我選擇忘記你,那麽還不如忘掉我,完全的失憶,因為你是回憶的全部,所以選擇忘掉你,就算是忘掉了一切。
顏琛,清歡,清歌,黎越。
又是一場不安的青春。
年少的時候,總有那麽一個人讓我們扔不下,放不開,甚至不惜丟掉自己。
是的,就是那樣的迷戀,寧願丟掉自?己也不願意傷害他一點點,寧願自己遍體鱗傷也不願看他的眉宇皺起來。
可是,當我們的那份愛戀落到現實裏,落到活生生的生命中的時候,例如,讓自己的親姐妹死去,那個時候,我們還能做什麽。
感情,本來就是矛盾體,愛一個,就要傷一個。
我很喜歡那個叫黎越的男人,簡單,幹淨,溫暖。
原諒我就是這麽膚淺的人,我從來都覺得,能夠在身邊守護的那個人,是最值得我們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