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校花之爭
我是個平凡小孩兒,經曆簡單,容貌普通,資質中等,心地善良。UC 小說 網:如果非要挖掘閃光點,那隻好勉強的說,我為人處事比較遵循自己的原則。
說到原則,其實不是形成於一朝一夕。比如上小學那時候,我見天和人打架,拳拳到肉、腳腳到骨,學校裏那些高年級的男生即使比我高比我粗壯,卻未必有我凶悍狠毒,所以他們一聽紀雪聆三個字多數都繞著走。
那時候我給自己確定的打架原則是:逢架必打、打架必贏、打得過往服裏打、打不過往死裏打。
遵循著這樣的原則,橫著膀子打到小學六年級,我終於遇到人生中第一個實力相當的對手——高寧。
那次為什麽打架我不記得了,結果卻記憶猶新。因為,我打折他的鼻梁骨,造成他此後不得不背上“整容男”的記憶陰影。而我被打折左胸肋骨,在醫院裏一直住到開學。
從小學生變成初中生,除了身上肥大的校服比較嶄新外,我也開始執行在醫院病**重新調整過我的部分人生原則。濃縮起來就倆字——低調。
從那之後,我在新的校園裏開始嶄新的低調人生。
身為一個少言、聰明、單純的小小初中生,除了坐同桌的紀雪印,我對身邊的同學一律視而不見。開學整整一個月,我隻和收班費、收作業的班幹部說過話,加起來不超過35個字,多數是:嗯、對、謝謝……
而如此極度低調的結果卻給我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
因為我隻有和紀雪印在一起時才略有表情,故顯得特別靦腆羞澀;因為我一巴掌大的小臉被留長的頭發擋去半邊隻露雙大眼睛明亮熠熠,皮膚就顯得特別水嫩光潔;因為我的身高在春筍般地拔節體重卻增長得不成比例,看起來竟格外纖細柔弱。
所以,在那段時間裏,甚至包括本班很多同學在內,竟然有許多人以為我是女生。當然這是很久以後衛佚尊冒著被痛扁的風險告訴我的“秘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