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梅林的新任務(下)and抓小偷
“這樣吧,你明天去幫我辦一些事,這些金塊你去城裏麵的銀號全部換成金幣銀幣。梅林,你要以我們冒險團的名意買下這間空著的店鋪,以及它們後麵的這個別墅。之後,你再以你個人的名意在這條僻靜的住宅區裏買下這個小院。明白了嗎?”指著城內地圖交待完——這張地圖是文雨在城裏麵的小攤上向一位專門跑圖的玩家買的,十分詳細——文雨滿是期待的問道。
“明白。”梅林深深的點頭,同時把那三個地方牢牢的記住。
文雨走到幾個架子之間,拿出一堆東西一件件的裝進一個空間包對梅林吩咐著:“你買好白虎城的那個店後把它升級到三層,也就是三極,一層擺錦毛鼠偷來的這些裝備和我自己做的低級裝備,事前你可以先去其它賣裝備店或是市場上麵轉一下,我們賣的東西價格不用太低,與市場持平就可以。而一層你單獨設定一個展台和一個櫥窗,放幾件這類東西,其餘的這類東西都放到二層去……”
梅林愣愣的看著文雨手中的東西問道:“主人,您真的打算賣這些東西?!”
“沒錯,我就要賣這些。”文雨肯定的點了點頭。
文雨取出來的是她用木頭、石頭做成的各種工藝品,什麽根雕、木質的工藝品、微型小桌子小椅子、石頭刻的各種造型的藝術品,竟然沒有一件實用的東西。
“主人,如果現在想要賺錢的話賣您之前做過的那些裝備、武器、服裝不是更好嗎?這種東西隻有家裏有錢有房的有錢人或是本地人才會買吧?”梅林奇怪的看著那些雖然精美可愛卻沒有實際用處的小玩意。
“我當然知道賣那些比較賺錢,但我做出來的東西你又不是不知道,龍皮龍鱗做出來的東西我不可能賣,而其它的那些高級裝備在如今這種黑鐵白銀普級的時候拿出來太引人注意了。而且……現在的那些玩家手中又會有多少錢呢?他們手中沒有錢,我就不可能賣出好價錢,所以我是不會賣那些東西的。隻有當市麵上出現大部分同類裝備我才會出手。可是我缺錢麽?”文雨苦笑著看著放在桌上的那幾塊堪比壯漢手掌大小的金塊。“我不缺錢,可是我又需要一個店鋪,以備日後不時之需。再加上雖然我和朋友們一起玩遊戲,但我總不能一個人養他們全體吧?有一個店鋪大家有了什麽東西都可以拿去賣,大家不就都能有收入了嗎?而這種看上去很好看,會引人注意,但卻並不會有什麽人真正去買的東西還有一個作用,在二層放的這些東西除了部分普通的直接賣之外,我還有一個想法,那些特別精美的物品你讓店員不要標價,那些是用來換夠一些稀奇古怪東西或道具用的。那些道具或是古怪的東西玩家們或許沒有用或根本不知道怎麽用,但誰知道那些東西會不會有什麽好玩的秘密呢?反正這些玩藝是我隨手做的,而且又不是做工最好的,有人拿東西來換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