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特級通緝犯!”方南驚呆了,木然的看著黑白照片上的自己,他抽了抽嘴角,沉默了。
前麵的司機見這個人上了車也不說話,所以也樂的專心開車,反正掏錢的不是自己。一時間車內沉靜了下來。上午十點鍾的陽光是那麽的刺眼,白色的暖色光芒照在手中的白紙上,泛起微微的光暈。
方南咀嚼著李斯特的罪名:殺人,強奸,組建黑幫,走私軍火,恐怖襲擊,反人類。
這裏麵的每一個詞都像是一塊千鈞巨石一樣狠狠砸進方南的心坎裏。現在,這些詞將由他來背負,5000萬美圓的賞金也由他背負,他現在終於明白了為什麽那個人要抓自己,為什麽酒店裏會有一些假發套和假胡子。為什麽這個李斯特這麽有錢。
想到自己的身價竟然是五千萬美圓,方南像吃了黃蓮一般,嘴裏苦苦的難以言語。“以後就要亡命天涯了嗎?”他暗暗的想著。眉頭緊鎖。
李斯特是個很帥氣的男人,身量很高,兼且又有一種很特別的氣質,所以即使方南縮成一團,也遮掩不住他的神采。這是個優點,但也是個缺點,這樣的表征很容易被人認出來,對於一個逃亡犯來說,這是個巨大而致命的弱點。但李斯特是個聰明的人,他很善於利用自己的特點去裝扮。而且也成功的逃過多次追捕。
但是換做方南卻不行了,他根本就沒有一絲逃亡的經驗,所以他很沉默。沉默的像是要沉入地獄一樣。他根本就覺得已經一腳踏進地獄了。
一個個驚心的罪名,不用問也知道被抓到隻有死路一條,現在想想真覺得有些後怕,如果被剛才那個白人帶走,那麽肯定就是槍斃或者暗地裏處死。天知道還有多少個人在找他。說不定現在就有人在盯著他呢!
方南打了個寒戰,迅速的看了看左右,又回頭看了看,可他不看不要緊,一回頭他就看到的車後麵正有一輛越野車跟著他們。而車上有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此時正在盯著他看。眼神像毒蛇一樣尖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