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伐清

第二十六節 觀感

董衛國率領江西漕船向下遊駛去的時候,鄧名依舊停在九江不動。

從明末開始,地方官就喜歡搞禍水東引這一套,總希望把流寇趕到鄰省去。而隻要一離開自己的轄區,地方長官也就不聞不問了。因為無論流寇在鄰居家裏鬧得多凶也與他無關,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嚴守邊境,以防流寇回竄——要是為了增援鄰居以致境內空虛,造成流寇返回豈不是自討苦吃?

即使崇禎授予多人“督師”職務,這種情況也沒有什麽好轉。比如張獻忠大鬧湖廣的時候,江西對督師的征糧、征兵命令就陽奉陰違,而河南不希望陝西客軍過境;等張獻忠進入四川後,就輪到湖廣文武對追擊失去興趣,寶貴的人力、財力與其用來幫助四川解決麻煩還不如加強本省的自保能力。

所以雖然崇禎的督師名義上可以節製數省的兵馬錢糧,但麾下派係眾多,文武各有自己的算盤,還是隻有本省的力量最可靠。督師這個職務隻是一個短期的派遣,隻是朝廷根據需要臨時授予的官職,所有地方官都知道,隨著局麵好轉,這個職務肯定會被朝廷取消,既然如此,那為了服從督師的命令而得罪巡撫就非常不合算——即使督師名義上比巡撫大,但督師可沒法保你一世平安。因此,各省的下級官吏在外省的利益和本省上司的命令前都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督師可以下命令給一省巡撫,但如果巡撫陽奉陰違,督師其實是毫無辦法的。

滿清入關後,對地方官員采用了更嚴厲的問責製度,這無疑會大大地加強官員自保的心理。為了抵消這種害處,經過研究崇禎的得失後,滿清加強了總督的權利。兩江總督、浙閩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川陝總督……滿清治下,這些總督握有兩省的軍政大權,權利不在明末的督師之下。而且和明末的督師不同,這不再是一個臨時的派遣,而是一個常設的職務——川陝總督這個職務後來被廢,因為滿清朝廷琢磨了一下,覺得同時擁有四川、陝西、甘肅、寧夏的總督的權利大得嚇死人,就把四川分出來專設四川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