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前世冤孽
這些天就快被老婆逼死了。
真想死掉算了。
前世的冤孽,到這輩子,怕是不會善了。
據說要報複一個人,最好的法子就是嫁給他或娶了她。這話還真不假。本**就快被老婆弄死了。
今世的夫妻,在前世絕對是冤家。有道是,不是冤家不聚頭。血海深仇有木有?
世界就快垮了,卻死活要買房買車,欠下一屁股債。
石油全麵枯竭,缺油、缺電、缺氣、缺水、缺食。住城裏的,最倒黴。住鄉下的,最起碼還能啃啃樹皮、草根,再不濟,還有觀音土。
但就有人這麽想不通,這麽不理解,包括我老婆。
給大家普及一個常識:抗戰的時候,城裏的房子特不值錢,越靠中心,越沒人住。因為鬼子特別喜歡轟炸城中心。那麽城裏人通常住哪呢?大多跑到了鄉下,甚至逃進了山區。
一旦形勢大變,亂了起來,住城裏絕不是好選擇。
但我老婆就是不信。
夫妻,夫妻!
前世的冤孽!
少年也碰到了他前世的冤孽,至少也是前段時間的冤孽。
被金胖送下來的女子,他是見過的。
在摘掉她的頭套後,少年就把人認出來了。
當初在丹東的收容所裏,和自己交換衣服的就是她。隻是當時沒想到,這人竟是女的。
女子竟也還認得少年。
像這種情形下,還能意外重逢,真是大出兩人意外。
少年給女子鬆了綁,抱出了箱子。果然,她的雙腳是廢的,自己沒法走。不過,就在這地下室裏,也是想走,都沒法好好走。
兩人由於語言不通,幾乎沒法交流。
也幸好少年被關得無聊,近來有在網上自學韓語。
拿了筆和紙,給女子寫字。
然後逐字逐句,拿到網上,查詢翻譯。
倒也把事情弄明白了個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