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爽愣了一下,才認出麵前的這個有些靦腆的男子是自己小姑的兒子劉大峰,在他大學畢業那年,大峰被送去當兵了。
“瘋子,怎麽是你?上次我回來的時候,你跑哪兒去了?”李爽說的是兩個月前他回來的那次,那時大峰已經退伍了。
“去,去城裏幫著進貨,沒趕回來。”大峰搶過李爽的行李笑著回道。
“喝,懂事多了嘛,還知道幫哥拎東西。”李爽用力捶了下這個比自己小五歲,卻高了將近半頭的大小夥子,非常高興。
大峰小的時候,很乖,在他八歲那年,姑姑跟著姑父出外打工,就將他寄養在爺爺家裏。那時李爽還在村子裏上初中,十三四歲的他正是比較叛逆的時候,整天帶著大峰上房掏鳥,下河摸魚,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大峰身邊又沒有父母管著,漸漸性子就野了起來,除了李爽的話,誰的都不聽。再後來,李爽考上大學,去了西華,大峰算是徹底放了羊,剛上初中的他,不到一個月時間就混了個“小霸王”的稱號。初中上了三年,打了三年的架,要不是學校教務處主任是李爽的恩師的話,早就被開除了無數次了,他的初中畢業證還是李爽找人代考弄到的。
大峰高中變本加厲,才上了不到一年,就惹上了縣城大哥級的人物,人家揚言出錢買他一條腿的時候,姑姑和姑父都慌了。正好小爺爺還在農業局當副局長,就托了個關係,將他送到部隊上,才算是免了一場劫難。
“部隊生活怎麽樣,夥食不錯吧,你小子長的比當哥的都高了!”李爽笑著打量著和自己差不多黑的大峰,有些羨慕的說道,他從小就有當兵的情節。
“就那樣唄,除了前三個月比較苦以外,剩下的日子就是吃了睡,睡了吃。”
“靠,聽你小子這麽說,好像很不滿意的。混上班長沒,入黨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