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天堂34
我不能回家,萬一爸媽盤問我為什麽回國,總不能說是因為想他們了。當然也不能說實話,告訴他們我是回來離婚的。估計我要這麽說,他二老得直接上醫院報到去。也不能上丁一家去,她爸媽是認識我的,並且知道我去韓國留學了。
丁一直接把我運到酒店,標準房一晚上一百六十八元人民幣。我住一星期,給打了七折。這錢回韓國,一定要找金在中報銷。
金葉律師事務所,是幾個國外學法律的留學生回國開辦的。丁一和李律師的相遇也頗諷刺,在一酒吧裏,丁一約了她開寶馬的男友,但男友臨時有事來不了。而她就在那晚,勾上了留洋歸來的年輕律師。
我坐在她新凱子的辦公室裏,李海鳴,28歲,長相很大眾化。就是一般律師的樣子,嚴謹、斯文,大致就是這樣吧。可能因為留洋的關係,李律師講話時喜歡穿插些洋文。特別重要的詞匯和能表達整句話含義的單詞,他一概用英文代替。聽的我雲裏霧裏,根本不知道他在說什麽。最後他問:
:“還有什麽問題嗎?”
我瞪大眼睛看著他,有,當然有問題,你講的什麽我根本沒聽懂嘛!可我堂堂留學生,不能說聽不懂英文啊,太丟臉了。我吞了口唾沫,尷尬的笑了笑說:
“我對法律這方麵真的不懂,李律師你看著辦吧。有什麽是我該做的,我盡量配合。”
:“好的,那麻煩你在委托書上簽個字吧!”
“好!”剛提筆,卻發現忘了重要的事情:“對了,李律師,不知道費用是怎麽算的?”
李律師和丁一相視一笑,丁一眼中滿是得意。
“你和丁一是好朋友,我怎麽能收你錢呢!”
:“這怎麽行,一碼歸一碼啊!”嘴上雖這麽說,其實我心裏早樂翻天了,想著*其實也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