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88 競選前夕
帕吉特可以聽到NCR警員在附近搜查住宅時的聲音了。他立刻從床鋪上起來,從窗戶打量外麵。
警員們會身著製服,帶著警徽,先“梆梆梆”敲門。等有人開門時,就對屋主本人解釋:“我們是NCR警察,這是搜查令,我們希望能夠搜查您的住宅。”然後,他們就補充道:“當然,是在您和夫人的許可和陪同下。”
接下來一切就如同一本讓人昏昏欲睡的童話故事。兩名始終把手按在槍上的警員們給對方留出足夠的準備時間,大概10-15秒。將在主人的陪同下搜查整個住宅,確認沒有任何可疑或者非法的事物存在。這之後他們會鬆一口氣,請屋主簽字,然後離開。
當然,也有另一種版本。那就是屋主拒絕或者企圖拖延搜查,以供嫌疑人逃走。這時,就需要警員們動用武力了。他們會強行進入室內,完成搜查,逮捕嫌疑人,銬上手銬,並對他們宣讀米蘭達權利。
“那是誰的倉庫?”那名警官和屋主就走到帕吉特對麵10碼外,兩人都看到他了,他也正看著他們。“先生?”警官向前伸出左掌打招呼,善用槍的右手被身體遮擋,摸在槍身上,朝帕吉特靠近,“請問您是這間倉庫的主人嗎?”
“我是他的弟弟,這是我哥哥的倉庫。他一早出城采購東西去了,”帕吉特說著消失在門後,拉門栓開門,“你們可以進來看看。”
“好的……”那名警官走進倉庫,看著老老實實立在一旁的帕吉特,掏出搜查令對他說道:“我是奧斯卡警官。需要向您重申一下,我們的搜查令對這一片地區的所有住宅、倉庫、地下室均有效。現在,我需要詢問您,您兄弟二人對這間倉庫享有共同的權利嗎?”
帕吉特假裝聽不明白,撓了撓腦袋:“什麽叫…共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