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永遠一起
“亞諾?亞諾!”(,陽光刺的眼睛有點痛,妻子拿著2杯咖啡站在我麵前。“你怎麽睡著了?本來還說下午想帶女兒去超市呢,你看看都4點多了!”(,然後注意到了我手上的照片,當年在車禍現場整理陸謹的遺物時,這是唯一一件沒有被燒毀的物品。伸手接過照片,思涵看了很久才說話,“他是一個很帥的男人,而他,是一個很可愛的孩子,他們應該獲得幸福的。”我望著她,什麽也沒有說。其實我一直都很感謝思涵,當年她的父親為了保住我,暗中運用了所有的人脈將我調任到基隆警務局,後來還私下協助我對林遙的調查,直到幫助我借別人之手將林遙繩之以法,然而我最感謝思涵的地方是她默許了我為了保護庚銘而帶他前來基隆,甚至她還讓我領養庚銘。
雖然庚銘拒絕了這個想法,除了陸謹,他誰也不記得了,所以他也不再信任任何人。不過這樣唯一的好處,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來到了另一個城市,一個謹從來沒生活過的城市。他依然活在那段有謹相伴的生活中,依然每天去精神病院門口的街心花園等著謹,依然相信著,謹從來不曾離開過。
“喝咖啡吧!”(,握住我的手,我回過神,對著她笑了下。10年過去了,我已經37歲了,思涵也已經不再那麽年輕,我的女兒也7歲了,陸謹,這一切,你看到了嗎?隻有庚銘,還是像當年一樣的纖弱和美麗,雖然他已經25歲了,可是也許是因為他的精神世界永遠的停留在了他15歲的那個冬天,他的舉止和神態還是像個孩子一般,隻有他偶爾在太陽下望著遠方的時候,他的眼睛裏才會流露出一個15歲的孩子永遠不會有的落寞和期盼。其實10年了,他是不是也早就明白,陸謹永遠也無法回來了?固守在回憶中的人,隻剩他一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