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 61 認親
黎曦在第三學年上半年結束後,正式搬離宿舍,占據管陽家一半,並且跟家裏說不回家過年了,管陽樂得——當下叫默兒等人一塊兒來慶祝。
“咱小管爺終於不用獨守空房了啊?!”李鐵笑。
“嘿,我說黎曦,你終於不忍心了是不?”
“你要這麽說也行。”黎曦棱模兩可的答案讓眾人很不滿,一再逼問。“行了,我說,下學期我算是半實習半上班吧,還是那家企業。”
“哪個部門?”
“研發部。”
“靠,酷!”眾眼兒放光地崇拜。
“以前實習的時候也是那部門呀。”
“我們又不知道!”眾人齊吼。
“知道什麽?”大廚管陽高聲問。眾人不理。
“畢業後決定在那家企業了?”
“嗯,說不準,還有幾家企業有意向,德美日三國,到時候再說吧。”看情況定。
“酷!”除了崇拜還是崇拜!“哎對了,那小笠原呢?”
“他呀,回去啦,不過他說畢業後爭取到這邊工作。”
“啥?”這個小日本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要真敢動他們家黎曦的主意,哼,立馬用必殺技滅了他!
誓死捍衛主占權!
隔日傍晚,管陽黎曦倆人被管家父母請到老爺子那兒吃飯。席間,黎曦也把實習之事提了。
“搭公車差不多四十分鍾?這麽遠?”管母吃驚。
“我在公司宿舍住,不用搭車啊。”
“住公司?”全場皆驚。
這絕對不是辦法!以後工作了總不能長年住公司吧,那不等於分居?不成!管陽當下否決。“明兒咱去報名兒學車去。”
“對呀!我那輛小本田丟在車庫裏好久了,平時出門都坐另一輛。”管母撫掌讚同。
“嘿,我差點兒忘了那車了。”管父笑道。
“我也是,就這樣兒,明兒就學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