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跟她不是很熟。大約一年前,我們在美容院認識的,一起喝了咖啡。聊天時我感覺她不是淑女。我們交換了電話號碼,偶爾通通電話,但我們從未密切來往過。兩三周前,她打電話來說要聚聚。我很驚奇,我們已經幾個月沒聯係過了。”
我們是在伊萊恩·馬德爾的公寓裏,位於第一大道與第二大道之間的第五十一大街上。地板上鋪著白色絨毛地毯,牆上掛著醒目的抽象派油畫,音響裏放著輕柔的音樂。我喝著咖啡,伊萊恩在喝健怡可樂。
“她想要什麽?”
“她對我說她想離開她的皮條客。她想跟他一刀兩斷,又不受到傷害。所以才去找你的,記得吧?”
我點點頭:“她為什麽要找你?”
“我不知道。我覺得她似乎沒有太多朋友。那種事她不會去跟錢斯的其他女孩說,可能她也不想跟不是這個行當的人討論這件事。你知道,跟我比起來,她很年輕。她或許把我當作那種充滿智慧的老大媽。”
“你是這種人,沒錯。”
“可不是嗎?她呢,二十五歲?”
“她說二十三歲。我記得報紙上說是二十四歲。”
“上帝,真年輕。”
“是啊。”
“再喝點咖啡,馬修?”
“夠了。”
“你知道為什麽她會跟我聊這件事?我想是因為我沒有皮條客。”
她在椅子裏坐好,二郎腿放下又翹起來。我想起從前在這個公寓裏度過的時光,我們一個坐在沙發上,一個坐在椅子上,輕柔的音樂使房間裏的氣氛變得柔和。
我說:“你從來沒有皮條客,對吧?”
“對。”
“大部分的女孩都是如此?”
“她認識的女孩都有。我想在街上拉客最好有一個。總得有人保護她們的地盤,被捕以後也得有人保她們出來。不過,如果你在這樣的一個公寓裏工作,那情況就不同了。但即便如此,我認識的大部分女孩都有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