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帶我繞過街角,往南走過一個街區,來到第十大道一家讓人很難描述的酒館。我記不住它的名字,也無法肯定它確實有個名字。人們可以稱之為“通往戒酒所的最後一站”。
吧台前兩個身穿二手西服的老人在默默對飲。一個四十多歲的西班牙裔男人站在吧台另一頭一邊看報,一邊呷著八盎司酒杯裏的紅酒。酒保瘦骨嶙峋,身著T恤和牛仔褲,正盯著一台小黑白電視看,音量開得極小。
德金和我找了張桌子,我去吧台拿我們的飲料。他的是雙份伏特加酒,我的是薑汁汽水。我把它們端回我們的桌子,他瞅瞅我的薑汁汽水沒作聲。這汽水看起來很像蘇格蘭威士忌加蘇打水,顏色差不多。
他喝了些伏特加酒,說:“哇,上帝,真管用。它確實管用。”
我沒吭聲。
“你之前問什麽來著。我們下一步做什麽?你自己回答不了這個問題嗎?”
“也許能。”
“我讓我姐新買一台電視機和打字機,再在門上多加幾把鎖,不必費事去報警。達基嫩的案子我們下一步做什麽?我們什麽都不做。”
“我猜到了。”
“我們知道是誰殺了她。”
“錢斯嗎?”
他點點頭。
“我覺得他的不在場證據看上去無懈可擊。”
“哦,就像金邊證券一樣可靠,跟被海關扣存的酒一樣穩妥。那又怎樣?他仍有可能作案。給他提供不在場證明的那些人都能為他撒謊。”
“你認為他們在說謊?”
“那倒不是,但我也不敢保證他們沒說謊。不管怎樣,他還可以買凶殺人。我們談過這一點。”
“沒錯。”
“如果是他幹的,他已經脫罪了。因為我們找不出他那些不在場證據的漏洞。如果他買凶殺人,我們也找不出他雇的那個人。除非我們走運。你知道,有時事情真會如此。運氣從天而降。有人在酒吧漏了口風,某個跟他結怨的人把話傳了出去,忽然之間,我們掌握了以前不知道的情況。可即便如此,離把案子整合起來去起訴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況且,我們也不打算在這個案子上花太多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