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八百萬種死法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禮拜二大部分時間都貢獻給一個“追著毛皮跑”遊戲。

事情從我處於半夢半醒之時開始的。我剛從一個夢裏醒來,馬上又睡著了,我發現自己腦裏開始放起當初和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會麵的影像。開頭放的是一段借來的記憶:看著她搭汽車由芝加哥剛到紐約,一手拎著個廉價的手提箱,牛仔外套緊緊箍在肩膀上;接著她就坐到我桌旁,手摸脖子,不經意地玩著她毛皮外套頸部的扣子,手上戴的鑽戒閃閃發光。她正在告訴我那是貂皮做的,但她寧可換回原先的牛仔夾克。

整個過程播放完畢以後,我的腦子又轉向別的地方。我回到哈勒姆區那條巷子,隻是這回我的敵人有了幫手。羅亞爾·沃爾登和前一天晚上那個信差護在他的左右。我清醒的那一部分死命想把他們趕出腦子,好讓這事沒那麽古怪。突然有個念頭對我尖聲大叫,我登時翻身坐起,夢中影像又匆匆退回我腦裏它們原本的位置。

那不是同一件夾克。

我衝澡,刮胡子,出門。我先搭出租車到金的公寓,再查一次她的衣櫃。裏頭的兔皮外套——錢斯為她買的染色兔皮——並不是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看到的那件。這件較長,毛鋒飽滿,而且喉部沒有扣鉤。這絕不是她當初穿的那件,不是她形容為貂皮而且想用來換回舊牛仔外套的那件。

我印象中的那件,在公寓的其他地方也遍尋不著。

我又搭出租車趕到中城北區分局,德金沒在值班。我找來一個警察打電話到他家裏,終於通過非官方渠道拿到檔案。沒錯。星河旅館那房間所查獲的物品列過清單,裏頭還真有一件毛皮外套。我查對檔案裏的照片,可是找不到外套。

地鐵把我送到鬧市區的警局聯絡中心。我在那裏又和幾個人談過,然後在一旁等——我的要求得通過某些、避過另外一些渠道。我輾轉抵達某間辦公室時,發現我要見的那人剛剛外出午餐。我身上帶有會議通訊錄,得知不到一條街以外的聖安德魯教堂中午開會,所以我就到那裏消磨了一個鍾頭。之後我到一家客滿的熟食店買個三明治。站著解決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