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這篇文章的開頭是在連載車站的時候(我還記得似乎是車站開始沒多久,寫到那兩個人回家過寒假的時候一時興起,便開了這篇),但寫了兩章之後又被丟在一旁。直到三色堇寫完了,小亦同學說想看這篇,我才想起來,於是時隔近兩年之後拿來補完。嚴格地說,時間短,寫得很匆忙,寫的時候也不夠嚴謹,存在很多自己也心知肚明的漏洞。所以我一開始就說這篇貼得很心虛。
但這篇對我來說是個新的開始,讓我從寫文的倦怠期中找回了趕文的衝動。童桐死的時候我自己也邊寫邊掉淚,喬樵抱著陶天說我受不了的時候也是。說實話這是我寫作生涯中的第一次,把自己給寫哭了,我想這不是因為太累的關係(當時從零點寫到下午4點,整整16個小時寫到最後連手指也在顫抖,完全是強弩之末)。而這種一氣嗬成的感覺,不知道有沒有完整地傳達給大家?這次的體驗前所未有,尺度也是我自己的最高級別,讓我忽然找到了一種“可以放開”的感動,也希望能夠充分地傳達給大家。很多人說我喜歡煽情。我覺得其實所謂的“煽”對我來說已經是種完全無意識的狀態,即是那些打動了自己的東西自然而然就這麽寫出來了。如果說這是煽情,那麽就是吧。能夠清晰地把自己的感受傳達到讀者那裏,哪怕隻有一點點,能讓讀者也感同身受,便是成功的“分享”。身為作者,應該感到高興。但“煽情”這種“特長”並不值得標榜(總之都是些很狗血的東西),非要人流淚這種事我從來沒想過,那也從來不是我寫作的目的。比起這個,我更希望能帶給大家的是快樂而強烈的閱讀快感。
樂曲中音符的跳躍形成不同的節奏,閱讀也應該是這樣。舒緩的開始,流暢地述說,激烈的□□,讓人意猶未盡的落幕。所以這次我嚐試作出一些改變,沒有太多的心理活動,或許在大家看來很多地方隻是一閃而過,但整體而言,這首“歌”簡短而完整,我希望大家能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