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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的除夕夜。
過年這半個月,營中照例是可以喝酒賭錢的。
巡邏警衛的都是老成持重之輩,也不怕城裏的人喝醉會被偷襲。在這大雪封山的季節,遊牧部落向來是不打仗的。至於北安關那裏,隻有五千守軍,打過來也頂得住。
小子們酒過三巡,就開始胡鬧,玩擊鼓傳花。花球落在懷裏的那個人,由文書在筆筒裏摸個紙團出來,上麵寫著懲罰的辦法。
今年的辦法格外不正常,不是慣常的“再喝三碗”之類,而是“當眾放屁”、“舔某某人的腳丫”等怪招。我向來是三杯酒下肚就裝醉的,倚在林四身上閉著眼打盹。
鼓點兒驟然停住,人們哄笑起來:“小成子,就是小成子。不許耍賴。快看看怎麽罰他。”
然後文書低聲說了句什麽,全場一下子安靜下來。
搞得我好奇心大生,睜開一線瞧著要搞什麽新花樣。
小成子已經喝得半醉,搖搖晃晃地站起來,嚷道:“各位哥哥可要記得明年今天給兄弟我燒紙錢啊。”
看來是要他進行什麽高難度的表演。他晃晃悠悠地走到林四身前,笑道:“就一下,就一下。”然後他的臉就在視線中越放越大。。。帶著酒酸煙臭的呼吸直撲到我臉上來。
在我準備抬腿把他踢飛之前,他的小身子就被人一把抓起來扔出去。
好在許多人預料到這種可能,七手八腳地把他接住。
阿斯冰山一般的聲音冷冷地響起來:“是誰出的主意?”
老狼“呼”地一下站起來,把手裏的酒碗摔在地上,答道:“是我的主意,你不服麽?他是我們的老大,親一口有什麽不行的。小四兒都答應了,你一個外人攙和什麽!”
看來老狼是有點兒欠揍。他那幾下子,打得過阿斯麽,還敢跳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