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節 智熏王子 (7)
“何謂毛手毛腳?我自認沒有這不良習慣。”
“還說沒有?”敢情是要我翻舊帳了,“你……你輕薄了我兩次……”想起那兩個讓我躲避不及的吻,我就一陣臉紅耳赤!
“那是發乎情,不是毛手毛腳!”
“閉嘴……”
什麽‘發乎情’啊,誰會相信?!明明一開始就是利用我,故意在人前製造與我親近,讓人以為我們是一對兒而己~!
“第五條,交往期限一結束,乙方不得找借口糾纏甲方,如有違反,淩遲……”
“嘿,我才不會找措口糾纏你呢,別把自己想得太高了啊;要不是衝動之下說錯了話,你以為我願意與你交往啊?”
“那就好!”
“那我們現在可以簽了吧?拜托不要越寫越多條款,有完沒完,煩死了……”
他搶過協議和握在我手中的筆,掃睨了一眼,就大筆一揮,在協議書上氣勢地寫下“甲方鄭智熏”這幾個飛舞的大字!
我也簽了名,協議就算完成;讓他的小弟去影印一份回來,一式兩份,各自保管一份……哎,我忽而覺得自己被逼簽下賣身契一樣,在未來的十八天喬唯美算是徹底失去自由活著的意誌了,阿門~!
“那麽我的女朋友,現在陪我去喝酒吧?”
將協議書塞進口袋裏放好,他露出一抹淺笑,朝我伸出手;我正要拒絕說我對喝酒這玩意兒沒有興趣呢,他就先發製人:“希望你不要拒絕,因為拒絕男朋友的邀約後果是相當嚴重的……雖然親愛的,我們的協議書上沒有關於這條款的具體規定,但是依照大韓民國男女關係的權利和義務的約定俗成,你是沒有任何權利可以拒絕我的邀約的,知道嗎?”
約定俗成,約定俗成……我恨死這個詞了……
就這樣,我被鄭智熏押去了吵雜的酒吧;他和他的手下都非常能喝,一邊喝酒還要猜酒拳什麽的,烏煙瘴氣一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