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20.我愛你,所以相信你!我愛你,所以不得不相信你!
我氣憤的離開的公司,卻發現自己根本無處可去!
不知從什麽時候起,我已經逃不開書澤了。我們在一起工作,他是我的上司;我們在一起生活,他是我的房東。我甚至為了他出櫃,信誓旦旦的向我爸媽保證,我會幸福!身邊的每一個人都知道他是我的戀人。我怎麽能夠離開他?!怎麽可以不幸福?!就連大雄都已經結婚了,再也不方便收留我這個失意的倒黴鬼。這一切仿佛蓄謀已久一樣,又好像命中注定。
我一個人在街頭遊蕩,覺得自己的人生一團糟。30歲了一事無成,還背著200多萬的債,以前的情人是個狂妄自大的混蛋,現在的情人是隻神秘又陰險的狐狸。我的人生還真是崎嶇不平。
我漫無目的的閑晃,錢包裏隻有50塊錢。離開書澤我一天也撐不下去。
春節回家時父親說過的話還一直回響在耳邊
“既然是你自己的選擇,那是福是禍都由你自己承擔。”
是的,自己的選擇,要自己承擔。我必須幸福!我答應過自己,更允諾過父母!
有時‘幸福’對於子女來講,已經變成了一種責任。可是那不久之前我還堅信不疑的幸福,此刻卻好像離我越來越遠。
我遊蕩了很久,仍然無法平複心情。我知道我不夠優秀,可是一直都在認真生活的我,卻一直都在被生活開涮。
十幾歲時,第一次性幻想的對象竟然是班裏的體育委員,那個高高壯壯的男生。一夜夢回,看著弄濕的內褲,我躲在洗手間偷偷的哭了。沒有人知道十四歲的我,那時有多麽的驚慌與無措。
二十幾歲時,第一次在酒吧遇到了優秀的寧威,我歡喜的以為自己終於可以幸福了。卻在糾纏五年之後,身心疲憊的離開了那所傷心的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