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鬼打傘

第二卷 極陰煞氣_第一四九章:剩餘七印

之前在螺絲結頂的時候,我就因為腳腕被女鬼抓住,導致自己什麽事情都幹不了,連逃跑都不行。要不是陳墨秋救了我的話,估計那時候我就已經一命嗚呼了。

犯了那麽大的錯誤,我當然會牢牢謹記,並且一直在嚐試著各種應對辦法。

其實在這麽多次跟鬼物交戰的過程中,我發現了鬼物的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都喜歡用手來抓人。

不管是抓脖子還是手,又或者是腳,總之他們就是喜歡抓人。

按照我的猜想,鬼物抓人的道理就給我們人類抓雞的道理是一樣的。

當你要宰一隻雞的時候,你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它抓過來,然後用刀抹脖子,你不可能拿著把刀滿院子的追著雞砍吧?

同樣的道理,鬼物想要殺人,他們也是先把人給抓住,封鎖了人的行動,然後再去殺害人類。

大部分的鬼物都喜歡用這個方式來殺人。

那就帶來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鬼物殺人會涇渭分明的分為兩個步奏,第一步:抓;第二步:殺。

那要是我們讓鬼物無法完成第一步的話,也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第二步的發生。

也就是說,隻要不給鬼抓到,他就沒法殺死我。

鬼不是人,人類也可以用槍、用大炮、用導彈殺人,但是鬼物隻會用爪子、用牙齒或者其他身體部位(像頭發、舌頭)殺人。

明白了這一點的我,也就一直都在琢磨怎麽不被鬼物抓到。而我所琢磨的東西,都在這一刻派上用場了。

首先我想到的是,鬼物其實跟畜生一樣,都是害怕火的。

於是我神經反射般的取出火符,丟向那隻鬼爪,然後結了個兵印,並且引燃火符。

我這一次將兵印的力量用的比較大,因為附近的小鬼實在太多了,我要以此來暫時性的逼退他們。

火符很快就燒著了,並且產生了巨大的火焰。然後就如我預想般的那樣,小鬼紛紛蒙著眼睛,躲避火焰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