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換鞋進房間,將門反鎖,還是不太放心,裏裏外外巡視一番,確實沒有什麽異常。
燒水,準備洗漱睡覺,明天得回單位看看保安室的監控,到底是怎麽回事。
看來單位隻有我自己去參加所謂的萬聖節活動了,可我明明記得,是團委書記親自來我們辦公室,問我和悠悠要不要參加萬聖節活動的呀!
而且,下班的時候,我也是和悠悠一起離開的單位,出單位後,又一起在馬路對麵的“無名緣”吃米粉,吃完後,悠悠說手機充電器落辦公室了,她回去取,很快出來,我們又一起打車去的中華路小學——她怎麽就跑去跟她對象約會了呢?
難道跟我一起去小學的,是隻鬼不成?
想到這裏,我不禁毛骨悚然,再次檢查門窗是否都鎖緊。
水燒好了,我開著衛生間的門,卸妝,刷牙,洗屁股,洗腳,完事兒回臥室,敞開臥室的門,客廳裏的燈也留著沒關。
躺在**,看看時間,已經快十點了,我刷了一遍朋友圈,又鬥了會兒地主,眼睛有些酸脹,退出遊戲,插上充電器,準備睡覺。
這時,手機抖了一下,提示有QQ新加好友,我看了一眼,是個女的,QQ名叫“樓上的女人”,申請理由是“十八分鍾”,嗬嗬,這是什麽奇葩理由,十八厘米我倒是見過。
我說的是申請理由,並不是實物,你們不要誤會。
我輕易不加好友,QQ上都是認識的人,便選擇拒絕,沒想到兩分鍾後,他又加我,這次的理由是“十六分鍾”,嗬嗬,怎麽還越來越短了?我又點了拒絕,將手機丟在枕邊,真的困了。
迷糊了一會兒,手機又震動了,我滑開看,又是她,這次是“十二分鍾”,這人有病吧!我再次拒絕,並選擇“拒絕再接受此人請求”,丟了手機睡覺!
可算是消停了,我眯瞪了一會兒,進入淺層夢境,夢見自己打LOL,突然,手機居然又震動起來,出門裝還沒買完呢,就把我給弄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