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克總說,我這人是學法律學傻了,人有些木訥,說起話來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懂變通,至於他做事兒時的那些野路子,更不是我能理解的。
其實後來經曆了很多事兒後,我也漸漸讚同了唐克的這個說法,想一想,如果現在站在這裏的是唐克的話,不管用什麽辦法,明的暗的好的壞的,必保都要把那香灰拿到手,但我聽說小沙彌拒絕後,也沒多想,心裏就放棄了,打算去另想別的辦法。
幸好,大門被那隻手給擋住了。
這隻手很粗糙,上麵還布滿了很多傷疤,一看就是那種經常在野外的人,尤其他的裝扮,看起來就像個資深驢友,雖然帶著麵巾和墨鏡,但是能從其他地方暴露的皮膚看出來,這人常年經受風吹日曬,皮膚上遍布皺紋,呈現出一種健康的麥子色。
小沙彌轉身一看到是這男人來了,立刻往後退了一步,從這小沙彌的眼神兒中不難看出,他對這男人好像很敬畏,甚至可以說是害怕。
“葉施主……”
隔著墨鏡看不到他的眼睛,但是能感覺到他正在打量我,但說話卻是對著那小沙彌,“他什麽事兒?”
男人一開口,語氣低沉,透著一股威嚴,渾身散發著頭羊的氣質。
“這位施主說想來討一點兒廟裏的香灰。”
男人點點頭也沒說話,轉身就往寺廟裏去了,透過門縫,我看他徑直來到院落正中的香爐前,隨便從身上翻出一張紙,親手在香爐裏麵刨了刨,弄出一大塊香灰放在紙裏包好。
在做這一係列動作的時候,旁邊圍著那幾個正在說話的人都在盯著男人看,男人卻目不斜視,全然不理會他人的目光,徑直到我麵前,將香灰塞進我手裏。
整個過程中,男人一句話都沒對我說,東西交給我後就回到了那群人中間。
其實學法律久了,也有一個好處,比戒規律條更重要的,是識人的功夫,一個好的律師必須能一眼看出一個人的心思,以及幾個人之間的關係和立場,我這方麵學的雖然還不到家,但是剛剛大概看了一眼,就覺得這個男人和身邊幾個人的關係有點兒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