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第一次來這裏啊?後勤部換送水商了嗎?”瘦警官白了我一眼,那小眼神看的我連大氣都不敢喘一口:畢竟都是警察同行,在他們的眼皮底下能混過去相當不容易,稍有差池就會被認出來。
瘦警察從上到下打量我十幾遍,最後終於懶洋洋的指指遠處:“看到那個樓沒有,4樓左拐!辦公室門口有牌子,別再走錯了哈。”
“對了同誌,我能不能問一下,這是怎麽了?這是啥玩意?”為了讓對方,降低戒心,我特意別出心裁地說了方言。
“怎麽這麽多問題啊?該你管的你管不該你管的問什麽?凶殺案現場沒見過嗎?前幾天幾個混蛋開車來這裏劫人,真是一個喪心病狂啊!居然直接開車撞倒牆壁!我們兩個同事和受害人都被劫走了,還撞死一個同事……好了好了別問了走吧!”
我千恩萬謝的點點頭,說實話,真心沒想到他能給我透露這麽多消息,看來因為這個案子人們心裏都很壓抑。
這裏畢竟可是省局的大院兒,居然有人藐視法律直接開車撞進來。無論從哪方麵來講,麵子都有點過不去。這估計也是,省局沒有發布消息,隻是暗地裏宣告通緝的原因。
上樓的時候迎麵而來,擦身而過的都是荷槍實彈的警察。按理說,我見到這麽多同事應該很有親切感才對但這個時候去完全沒有那種心情。
我現在的身份,很尷尬。
雖然不是逃犯,但卻努力擺脫警察控製和保護,說白了我自己是警察,卻不信任警察——連警局大院都不安全,都會被人闖進來;我還能指望什麽?
現在還有四五個凶犯在逃,萬一他們再殺個回馬槍,怎麽辦?
想到這裏我握緊了肩膀上的水桶,一點點上樓的同時,眼睛不停的左顧右盼……
看來劉青已經不在審訊室拘押室那邊了,一定是被當成證人保護起來。她會被安排在哪裏呢?
順著樓梯一層接一層地往上走,我的腳步越來越緩慢越來越沉重。馬上就到頂樓了如果還找不到他,我的身份也會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