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三點多的時候我收到江南的郵件,很顯然她一直沒有睡,郵件是幾個沒有太複雜的手機截屏,然後還有一句簡單的話。
“我隻是在小說裏看到過這麽一個很相似的情節,寫的很突兀,很有道理的樣子。你看看。”
我把圖片打開,下載下來,放大來看。內容如下:
“知道暗殺任務的三項原則吧?”夏明朗提醒他,刻意控製過的聲音是平靜的,與他的眼神一樣的平和,靜水流深。
陸臻嘴角浮起一絲笑,幾乎是有點頑皮的,他搖了搖頭:“很顯然,沒這回事。所以這個邏輯不通,我還需要繼續。然後,你的說法啟發了我,你說我們是槍,是武器,是行刑者。於是我開始設想自己是一個法警,我的任務是擊斃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我忽然發現這樣子,我就可以接受了。”
“因為你覺得判過刑的人都是有罪的。”夏明朗說道:“他們應該死,他們不無辜。”
“是啊,”陸臻道:“可法院也是會有誤判的,說不定概率還更大,可為什麽我卻不能接受我們的任務裏存在一些隱患呢?於是,我發現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我信賴法律,當那個人站在刑場上,我就相信他應該死。即使後來發現證據鏈上出了問題,當值的法官以權謀私,那個人其實是無辜的,我雖然會覺得遺憾但並不內疚,因為法律本身是正義的,審判的過程是公開的。可當任務到來時一切都是無知,我沒有依據也沒有判斷,所以我不安。回到這一點,於是我發現我不信任的,其實是政府,這個政權的某些無法公開的操作規則。”
陸臻低下頭:“這才是我會不安的根源,隻有程序正義才能得到最終正義。”
夏明朗覺得有點胸悶,他不得不承認陸臻那AMD大腦果然能想,如此曲折的邏輯推理簡直讓人瞠目結舌,而他現在都不知道要怎麽回他才好,於是,他隻能短促地問道:“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