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軒坐在會官馬鎮的汽車上,剛開出沒多久,石頭就打電話過來:“兄弟,花姐被抓了。”
“被抓了?什麽原因?”
“不知道,說是警察掃黃的時候掃到的。”石頭在電話那邊似乎很是激動,“兄弟,我們現在有一百萬了,我們讓他錢生錢。”
“怎麽個生法?”
“賭。我另一個兄弟,靠著十萬本錢,竟然贏了兩百萬,下輩子都不用愁了。”
林軒不說話。
石頭繼續遊說:“就拿出五十萬本錢,即使輸了也就當是給花姐,萬一運氣好翻本呢?對我們來說沒影響啊。”
“我考慮下吧。”
許一諾打開那封信,隻見爸爸窮勁有力的字浮現在眼前:諾諾,爸爸走了,不要找爸爸。爸爸早就知道是肝癌晚期了,就不要浪費這錢了,留著給你讀大學和以後生活所用。
前段時間和你媽媽說離婚,不願意要你就是因為爸爸知道自己時日不多,讓你跟著我豈不是苦了你。跟著你媽媽,好歹不至於餓著。
諾諾,你也別怪你媽媽,當年的事,錯都在我。當年你媽媽是S市師範學院的大學生,她畢業那年按照學校指令到偏遠地方支教兩年,兩年後可以留校。就這樣,你媽媽到了官馬鎮,她去了官馬鎮鎮政府就是做點文職,我那時在政府做保安,對她幾乎是一見鍾情。
別人都笑我自不量力,可是我控製不住自己對你媽媽的感情,每日噓寒問暖,事事都為她想到,也事事都為她去做,但你媽媽毫不領情。聽說她在S市有個男朋友,一表人才,就等她兩年回去就結婚。
我記得那天你媽媽去了S市,以前每次回來都是興高采烈,可那次回來情緒卻很是低落,甚至還喝了很多酒。就那個晚上,我趁著你媽媽喝多的時候,做下了她一輩子都不會饒恕我的事。後來我才知道,你媽媽那天去S市,卻沒想到她的男朋友提出分手,說自己馬上就要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