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這東西就像是一粒堅強,自帶養分的種子,一旦在心裏發了芽,才不管你有沒有水和陽光,依舊會發瘋似的滋長。它之所以會成為永恒的話題,或許就因為它的變幻莫測。有人說,愛情是兩人的事,需要你情我願,才能白頭偕老;可又有人說,愛情可以是一個人事,我愛你與你無關。
其實,愛情是一種本能。當你認為它是名詞是,那就是兩人互相釋放本能的時光;當你認為它是動詞時,就是簡單的情緒,獨自麵對和抵抗的時光。
此時陳思思的愛情,就是動詞階段。當然她不會文藝到,“我愛你,與你無關”的層次,隻能到“我愛你,你他媽的怎麽還不愛我”的疑問當中。
她自認為對郭正的心思,已經表現的很明是明白了。可是郭正卻始終像一個榆木腦袋一樣,沒有回應自己。難道還要她脫掉衣服,投懷送抱嗎?難道他喜歡男人?有時他會這樣忿忿不平的胡思亂想。
可想來想去,她都沒有想,難道他有喜歡的人了?或許這說明了她的自信。她認為,郭正本就該屬於自己。大學時,她一直和郭正出雙入對,自己也不曾看見他有其他親密的女性朋友。所以他們的關係自然就被潛移默化成男女朋友,至少陳思思和他們的朋友們都這麽認為。每次同學聚會,她都會被人調侃,“你男朋友郭正呢?”、“你看,管管你男友,又喝醉了”之類的話。而郭正也沒有被這樣調侃。
當快要畢業的時候,陳思思以為他們會修成正果,可這時郭正卻回了國。為此,她難過了一個星期。原來一切都是自己自作多情,郭正根本就和自己想的不一樣。在頹靡和咒罵的日子中,她也曾豪言壯語,“我還就不信找不到比郭正好的人?”
但是每當閉上眼都是郭正的臉和笑容時,她還是決定回國。她想,如果真的不能在一起,那至少要聽見當麵的拒絕,這樣自己的心也會死的快些。當然她心中還是擁有自己的“小確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