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會兒,我便醒了過來。醒來時,發現嵐姐就坐在我的床邊。我坐起來,問道:“嵐姐,剛才那個我呢?”
嵐姐笑了一下,說道:“他已經回到你的身體裏了,隻要你的身體回到星期八旅社,他就會自動進入你的身體。”
我哦了一下,剛才被另一個我揍了一拳,頭還有點隱隱的痛。我揉了一下太陽穴,突然想到了一點,我覺得這件事情有點不對勁。
如果真是主動回到我的身體,那麽為何“他”要將我打暈。而且離譜的一點是什麽,我的魂居然散發著紫色的氣焰,很明顯是鬼魂了。可是鬼魂和靈魂之間,又有什麽區別呢?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另一個我為什麽會穿著六七十年代的服裝,中山服。
我記得我從來不穿那樣的衣服,我越想頭越疼,幹脆不想了。
“嵐姐,之前是不是有一個收銀員?”我試探性的問道。
“恩。”嵐姐點點頭,繼續說道:“之前的收銀員叫小鳳,因為她的契約滿了一年,我這才把她給放走了!”
“那她現在人在哪兒?”我繼續問道。
嵐姐怔了一下,隨即說道:“我也不知道,當初她是誤打誤撞進入冥界,後來我想救她一命,才讓她做星期八旅社的收銀員。因為和我簽訂靈魂契約之後,她在冥界出現會是以靈魂的方式出現,所以冥界的人並不能找她做替死鬼!”
嵐姐這樣一說,我立即就感覺不對了。我也和嵐姐簽訂了靈魂契約,為何程鋒和小月還能找我做替死鬼。我想問嵐姐到底怎麽回事,但我忍住了,沒有去問。嵐姐,我現在還不能百分之百信任她!
沉默了一會兒之後,嵐姐又繼續說話了,“多多,我現在隻有四天的時間了,如果四天過了,我就要成為唐少的情婦!”
嵐姐說道這裏的時候,突然歎了一口氣。不過,我是個大老爺們,嵐姐既然說了會成為我的妻子。那麽我就不會讓唐少得逞,這是一個男人的尊嚴,不管是鬼還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