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句話之後,我的臉色越發的就開始凝重了起來,按照時間上麵來推算,在發現張慧芳屍體的前一天,警方才為了郭天的事情找過張慧芳和郭輪,可以確定的是,那個時候張慧芳並沒有失蹤,而從給他們做記錄的兩名警察的口中得知,當時張慧芳在錄口供的時候神情呆滯,心不在焉,似乎有什麽難言之隱,警方問了很久,也告訴張慧芳對他們不要有任何隱瞞,可後者卻還是緩慢的搖了搖頭說沒事。
這一點的確有些刻意,換了誰,自己十月懷胎疼出來的孩子就這樣被人帶走,家長非得急死不可,但他們兩個身為父母的卻在錄口供的時候異常淡定,就像根本不擔心自己的孩子一樣。
“幾點。”我側臉問道。
他看了一眼手機,隨後抬頭說道:“大概是晚上快吃飯的時間,六點左右,我接到片區派出所的電話就趕去了。”
我眉目微微一皺,心想不對,這郭輪肯定有事兒,六點,警方給他們錄口供的時候是下午兩點鍾到三點,就隻過了三個小時,他怎麽可能確定張慧芳出事了?除非,你原先就知道,張慧芳會在今天被殺。
“因為人口失蹤一般都是24小時才受理的,所以片區民警直接跟他說讓他到了24小時找不到人,再過來,可是他一直在警察局鬧,說自己的前妻很可能被殺了,整個就像是瘋了一樣,看到什麽就砸,看到他這個著急的樣子,又聽到他說自己的前期已經被人殺死,所以就直接打電話到刑偵大隊請求我們的協助,我過去之後的事情,前麵也全部跟你說了……”李銘雨補充道。
十分鍾後,我們離開了教堂準備前往郭輪開在南溪路上的網咖,可就在我們上車準備發動的時候,一個電話突然就打到了李銘雨的手機之上。
我坐在副駕駛座上還在梳理案情,隻聽李銘雨在話筒之外瞪大了眼睛,低聲怒吼道:“想盡一切辦法,救活他,我現在就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