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尋石迷蹤

第四卷 都市尋秘_第65章 臨終遺言

進了冰洞後,四處黑暗一片,為了節約手電的電池,方興宇一直沒有再寫日記,隻是在他們人生的最後一日才又記了一篇日記,距離第一篇日記已經有412天了,這也是“軍旅日記”中最長的一篇日記,算是方興宇的遺書了,內容是這樣的。

1968年9月25日。

如果沒算錯的話,這已經是我們掉到這個冰洞的第18天了,還好我的表在走,否則我都不記得今天是那一天了,可惜在洞裏看不到外邊的天氣,不知道陰還是晴。剛才看了一下手表的日期,我才知道,自己到大興安嶺當兵已經412天了,與明明也認識410天了。

自從掉到這個冰洞中,我一直找辦法想出去,因為我覺得與明明的幸福還沒有開始,我們的青春還要繼續,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實在不想因為自己的過失殺人,讓明明不明不白的死去。自從孩子被迫打掉後,我一直對明明有份愧疚之心,這份愧疚我深藏在心底,一直沒有對她提及。

可冰洞隻有一個出口,根本沒有出去,任我在洞裏怎麽叫,上麵也一點動靜。在第10天的時候,雖然我們很節省,但身上僅剩的一點點壓縮餅幹已經吃沒了,我們隻能靠嚼冰吃雪度日,又餓又冷的日子實在難以為繼,但明明沒有絲毫埋怨,一直默默地依偎在我的身邊,對我說,這樣也好,至少我們死到了一起。善解人意又鍾情不變的明明讓我更加的愧疚。

今天,明明突然說要到溫泉裏洗個澡,說掉到冰洞這麽多天,一直洗過。可我知道,這個溫泉的溫度不高,這麽多天又沒有吃東西,潔明現在的身體狀況一定很虛弱,其實是不適合洗澡,可我也知道,明明是一個非常愛幹淨的女孩兒。

所以,明明提出這個要求後,我沒有反對,而是跟她一起脫去身上的衣服,走進溫泉。還好,溫泉的溫度雖低,但還是比冰洞要高些,在裏麵竟然有些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