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馬良智、毛恩壽兩位親方與明鄭方麵達成默契之後,琉球商船就成為唯一能駛入浙海關和江海關的外貿船隻,這些琉球船為了避免繳納高昂的通海稅通常都會將明鄭方麵指定商品如生絲、絲綢、茶葉轉運澎湖後就近采買東南亞及泰西商品返回那霸,如此一來薩摩藩就無法介入獲利最厚的絲織品貿易,自是引起了島津家的不滿。
在這種情況下,薩摩藩便威逼琉球船主們一定要將大陸的絲運回那霸,否則不排除再度出兵的可能,對此已經升任【用意方】(管理國家財產和山川的治理)的馬良智卻故意庇護船主拒不執行薩摩藩的命令,因而遭致了島津家的怨恨。
永曆四十一年三月,在島津家的支持下,一貫親附薩摩的【給地方】(管理給與役人俸祿和旅費)的毛朝恩(讀穀山親方盛安)迫使尚貞王解除了馬良智的職務,轉由尚貞王繼妃真壁按司加那誌的父親方安國(方氏六世立津親方全敦)繼任【用意方】。
但是方安國出於維護尚氏的目的,繼續對薩摩的要求敷衍了事,以至於每年從薩摩口輸入的生絲及絲織品的數量繼續徘徊在低位,以至於薩摩口的貿易地位逐年下降,顯赫一時的薩摩島津家的財力也逐漸發生了困頓。
為了避免藩內財政破產,薩摩於永曆四十二年六月要求琉球提供年貢的數量,將原先每年八千石貢米的數量擴大為一萬二千石,並將貢米以外的布匹、皮毛等實物貢品給為給銀三千六百兩,此舉固然減緩了薩摩財政的壓力,但卻給琉球帶來了沉重的負擔。
出於對薩摩欲壑難填的擔心,毛恩壽等人再次懇請明鄭方麵庇護,不過此時鄭軍正在應備清軍三省攻台,因此並無餘力支援琉球方麵,琉球被迫繼續忍受島津家的剝削。
不過當年十月之後,鄭軍大勝清軍三省水師,形勢頓時為之一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