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鄭之我是鄭克臧

406.和議(3)

康熙三十七年,明泰順元年三月初一,清鄭之間的秘密談判移師息縣舉行。

清廷的代表依舊是內務府員外郎蘇克哈圖,鄭藩的代表則因為清廷方麵要求對等以及鄭克臧不願意讓自己的候補女婿背上漢奸罵名而改由內務廳調查處的一名從五品襄辦出麵。

“田大人,本官奉命向貴方提議。”會議伊始蘇克哈圖便提出一個議案。“雙方且各自從朝鮮撤軍,朝鮮內部紛亂、兩主並立之局麵,由其國中自處,貴我均不得插手。”

年前清廷已經正式下達在今年實行火耗歸公的政策,但是一方麵由於國土大半易手,因此即便推行火耗歸公也無法填補財政上的缺口;

另一方麵為了提高地方官吏對實行火耗歸公政策的積極性,清廷還得效仿鄭藩職務津貼發給各級官員一筆養廉銀,因此推行火耗歸公政策的收益也不如之前預算的那麽高。

在這種情況下,以阿蘭泰為首的滿洲大員試圖用驅趕漢軍旗出旗的方式減少國家支出。

然而對於身為國家最高統治者的康熙而言,雖然出現了嶽昇龍這樣的“旗奸”,但滿人在維持了對中國五十餘年的統治後,其基礎非但不能說已經深厚的不需要漢奸助力了,反倒是相對龐大的漢民人口來說依舊過於淺薄了。

正是鑒於這樣的局麵,康熙不但不能把尚有幾分忠心的漢軍旗驅趕出旗人的行列,反而更要用抬旗的方式,把某些堅決要做奴才的漢奸從漢軍旗中抬入滿洲各旗。

旗人的數目不減反增就意味著財政上的缺口越來越多,基於沉重的經濟壓力,康熙被迫不顧大多數漢臣的反對,立刻推行攤丁入畝,試圖用銀兩折算勞役的辦法,解決財政危機;

同時康熙也不得不停止大多數的軍事行動和修河、建堤等一應工部事務,以盡量減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