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晴同意了簽約,夏淩可是所有人中最開心的一個,終於不用兩麵夾擊著做人了,隻要擬下一個雙方都滿意的合同,那簽約根本就不是問題,現在頭疼的還是合同的內容。
夏淩太清楚沈姐的為人了,雖然她的性情有點變化,但是她做的任何決定的前提肯定都是為了公司的利益著想,如果沒有利益,她沒有道理會花費時間和精力去簽約一個人,還要幫她擺平一堆的麻煩事。
同時,違背著利益原則的問題,洛晴不想去做通告的話,公司根本就賺不到錢,那跟她簽約跟個沒簽沒有什麽區別,唯一跟洛晴簽約的一點好處,就是她長得美,讓人看不厭,又上鏡的美麗,想跟她合作必須經過公司。
要想洛晴同意做通告其實也不是什麽多大的難事,隻要做好溝通一切都很簡單,隻是現在剛開始的合同一定要擬得好一點,不讓雙方都看出破綻為好。
這一邊忙著簽合同,而另一邊卻是因為解約的事情而鬧的不可開交。
"凡,解約的事我們以後好好商量一下,千萬不要一時衝動。"邊伯賢把吳亦凡拉到牆角,他知道今天早上吳亦凡去找董事長的時候幾乎嚇得他直冒冷汗,早上鹿晗接到中國一家是食品廣告的代言就把吳亦凡交給了邊伯賢,要知道十二個人裏麵鹿晗和邊伯賢是最冷靜的。
但是就在邊伯賢一轉眼的功夫,吳亦凡就跑了,還好董事長不在才省去了這場危機,邊伯賢感覺到自己背後的一陣冷汗,現在他最主要的一件事就是看牢吳亦凡等著鹿晗回來,隻要鹿晗回來了,他也就解放了。
"商量?嗬嗬,要是能好好商量,我就不這樣去找董事長了,你以為我願意待在這個破地方嗎?這裏的人都不把我們當成人看的好嗎?我們就是一台賺錢的機器,賢,難道你忘了還是練習生的時候他對我們有多麽殘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