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門,隻要跑出去就有逃出生天的可能,這樣的偷狗集團絕對不可能隻有一個人,一般都是團夥作案,如果引來了其他人,那麽極有可能死在這裏,我死在這裏無所謂,陳曦便要完蛋,我雖然沒覺得自己是救世主,但我覺得陳曦這件事情我還是能使上一些力氣的。
另外一邊是二黑,它用自己的身子拖住了偷狗人,很傻,但是卻很讓人感動。
現在最正確的選擇應該是頭也不回的跑掉,因為誰的命也沒有自己的命值錢。
回頭,我可以找狗販子報複,也能對得起二黑。
可是,我不能,我不能放棄二黑,不能自己肚子逃走,那樣我良心過不去,有的時候人是會這樣的,不想要矯情,也不想要大無畏大勇敢,但是事情來了,便會自然而然的那樣做,我想這是本性使然吧。
狗販子跟二黑廝打在一起,就算二黑勇猛,可那男人也夠凶殘,如果我走,二黑必死。
我轉身,衝了過來,一跳老高,揮起狗爪便向那人的眼睛拍過去。
這一爪用力極大,就算那男人的眼睛沒事,估計也短時間也看不清楚東西了。
果然,那男人怪叫一聲,捂著自己的眼睛,不過很快,他的雙手亂舞起來,可能是怕我們乘勝追擊。
二黑受了點傷,不過它沒有理會,而是衝著我吼道:“醜哥,你咋回來了,不是讓你快走嗎?”
我對著它吼道:“你太笨了,我看不下去了,你光咬手管個毛用啊,要一招製敵,打要害知道不知道。”
說著,我又覓到了一個機會,跳起來,把那男人的另外一隻眼睛也給打了,這兩下都不輕,男人嚎叫起來,捂著眼睛,手縫裏往外滴血。
我沒有憐憫他,他做這種事情早就應該遭報應的,還有那些拐賣兒童和婦女的。
雖然這男人跟我同屬人類,不過,他還沒有二黑順眼呢,他的心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