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住在樓上的女人

第一卷_第六十八章 奇怪的房屋租賃合同

“雪兒,你快過來看!這是什麽?”正在收拾客廳的林妮娜喊道。

“怎麽了?”李雪匆匆地從廚房裏跑了過來,“這個是什麽啊?”李雪低下身來,仔細地看起林妮娜手上的一張紙來。

“你看,這好像是一份合同。”林妮娜沉吟了會說。

合同已經被揉成了皺皺巴巴了,上麵沾滿了厚厚的灰塵,上麵寫著:

房屋租賃合同

今出租未明小區102室房屋一套,相關要求如下:

1。 房客必須保護好房內相關家具及其配套設施,若有損毀須照價賠償。

2。每一年度交房租一次,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3。房客隻能住其中一間房(西房),另外一間房(東方)由房主自行支配。未經房主允許,不得私自將所住之房轉租他人。

4。若違反以上條款之一,此合同將自行終止。

房主:於桂香                                房客:王素芬

2008年1月1日

“妮娜,這王素芬不正是房東嗎?難道這房子不是她的?”李雪驚訝地問道。

“是啊,按照這上麵來寫,就是這個意思呢。”林妮娜也是一頭霧水。

“你這合同是在哪裏找到的啊?”李雪問道。

“喏,我就在這裏啊,我掃地的時候不小心給掃出來的。”林妮娜指著組合櫃的下麵說道。

“哦,妮娜,這可就怪了!”李雪起了身,緊皺著眉頭說道。

“怎麽怪了啊?”林妮娜一臉的不解。

“你看到第三條了嗎?這上麵清清楚楚地寫著,房客隻能住其中的一間房,另外一間房由房東自行支配。這也就是說,這個王淑芬隻能住其中的一間房,而且是不能夠將這房子租給我們的。”李雪解釋道。

“是啊,那她要違反合同,把房子租給我們,那又是為什麽呢?”林妮娜狐疑地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