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君霞死了,法醫鑒定是割腕後失血過多而死,沒有被性侵,沒有中毒跡象,沒有掙紮痕跡,所以,定性為自殺。現場沒有找到吳君霞的手機,初步斷定是沉到湖裏了。
我很自責,如果我沒有丟下她們倆個女生,或許就不會出這種事了。反應更大的是張瑤,從發現那件連衣裙後,她就一直在啜泣。報警電話是劉鵬打的,他還通知了羅成他們三人回來,我們六個人一直在岸邊等到刑警過來。
劉鵬是公安院校畢業的,這次報考的也是刑警,通過這一係列事情,我發覺他不僅有嚴密的邏輯思維,更有強大的心理素質,是塊當刑警的料。我就不行了,雖然邏輯思維尚可,但心理素質明顯就比他差多了,好在我報考的巡警職位對這方麵要求並不高。
人撈上來後,張瑤也不害怕了,瘋一樣跑過去,在確認那就是吳君霞後,抱著就哭了起來。寂靜的夜裏,她的哭聲直擊現場每一個人的內心,讓人無比動容,所謂聞者傷心就是如此吧。
我在悲傷之外,心裏有一點小疑惑,晚上吃飯時,吳君霞並沒有帶提包,連衣裙上麵也沒有包,那麽她割腕的工具是藏在哪裏的呢?關於這一點,劉鵬回答了我:“她那一頭濃密的黑發裏,藏一張刀片是再簡單不過的了。”
因為沒有他殺的任何證據,第二天,這案子就結了。對於吳君霞的離去,我自責與惋惜皆有,劉鵬則安慰我說:“這事不怨你我,如果她是鐵了心要自殺,誰都阻止不了。”
周日晚上點名時,市局警訓處的處長宣布了一條新的紀律,從那之後直到培訓結束前,周末放假時,所有人員均不得離開基地。大家都明白這件事的起因是什麽,所以他宣布後,並沒有人表示不滿意。
雖然我覺得當晚吳君霞一路上說話都很正常,不像是有什麽想不開的事情,但專業刑警都定案了,我也沒再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