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撐著傘,為單琳遮住陽光,畢竟單琳還是怕陽光的。
周圍的人對我指指點點,還有人在小聲的嘲笑我。我隻能在心裏默默說:你不是哥,不懂哥的低調啊!低調啊!
要是讓所有人知道,我帶了一個鬼出來逛街,絕對能上新聞,甚至還能傳到北半球。哈哈,到時候,哥也體會把熱點名人的感覺。
我心裏美滋滋的幻想著,可是當單琳走進一家高大上的女士時裝店後,我的心涼了半截。哦,忘了,我的心好像早已經沒了。
等我出了這家女士時裝店後,我的卡上又少了一千六百多,當單琳走向一家鞋鋪時,我的電話響了。沒等電話響第二聲,我就按了接聽鍵。
“喂!那位?”
“小兔崽子,連你姐都不認識了嗎?”電話那頭傳來一陣震耳欲聾的叫罵聲。
我心中反而一樂,看樣子我姐已經從之前的陰影中走出來了。
“是莫姐啊,我這不接的太匆忙,沒看嘛。”
“哼,臭小子,姐之前和你說的話考慮的怎麽樣了。”
“什麽?”我還真確是忘了堂姐說過什麽話了。
“別跟我裝蒜,你那工作快辭了去,我已經找好一家公司了,到時候你也一起來上班。”堂姐用命令的語氣說道。
“姐,我不是幹的好好的嘛?老李都和我說了,隻要幹滿這個月,火葬場就給我轉正,到時候我的薪資還能往上提三成。”我現在已經認可了這份工作,而且薪資確實不錯,要在想去找一份沒有約束,輕鬆,還高工資的活真不容易。
“我隻是來和你通知一下而已,現在你就趕到玫瑰餐廳來,我約了公司的經理。”
我剛想說話,那頭就已經掛了電話。
我撐著傘,收回了手機,然後提起放在腳邊的衣物。
“你好像有事情呀,那就不去逛街了,我們回家吧。”單琳的興致還是挺高的,她笑嗬嗬的在傘內轉圈,樂的跟孩子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