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沒讓我和吳誌華失望,挑選的衣服雖然有點小貴,不過穿起來確實讓我和吳誌華都變成了另外一個人,讓自己都有些懷疑的“人”。
怎麽說呢?應該說氣質,氣質完全改變了。
要說穿平時的衣服看起來讓人掃一眼就忘記,起碼穿上現在挑選的衣服能讓對方掃一眼還能記住,即便可能是一個上午或者下午,或者一天。
但也足夠了。
要的效果有了,隻要不普通就行。
“接下來,去買隻手表。”小璐檢查我和吳誌華手上的東西後道。
依照小璐的意思,如果要裝扮,那麽就要從頭到腳的裝扮。哪怕一個發型,上的什麽妝,都要講究。
就像現在,她說作為一名事業有成的人,應該要戴表,而且是名貴的表。
“名貴的表?多少錢的?”我語氣有些弱,因為袋子裏的十萬元現金隻剩幾千了。
出門前我還惦記著袋子裏的錢那麽多會不會有人打劫,如果有人打劫就算對方眼瞎什麽的。
現在我才知道,十萬的現金其實並不多,花起來像流水一樣,瞬間就見底了。
一套衣服好幾萬,小璐說還算便宜的了。
我和吳誌華包括小璐,三人三套衣服就去了八萬多,加上一些什麽裝扮之類的,十萬就沒了。
所以現在我們手上其實也就提了幾件衣服就是,似乎還有東西需要購買,不算這表,估計還要個好幾萬來周轉。
“一般的手表是不行的,挑個幾萬的。”小璐不以為意道。
我傻了,瑪德,一個手表幾萬?要是我還在殺豬,這得殺多少豬才行呀!
“貴了吧?”十萬就沒了,我實在舍不得再出錢買這個那個了。
有衣服就夠了吧?
小璐搖頭:“不行,必須得買。手表彰顯身份,你沒看到但凡有點成就的人都會戴手表嗎?”
我被她問的沒話說,可內心又不好把沒錢這樣的話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