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仵作?”我試圖召喚,隻不過他沒應道我,我隻是在自言自語而已。
“恩?”
那邊倒地的管家站了起來,胸前鮮血淋淋,可他卻一副沒事的模樣。
果然不是人,胸前被劃出那麽長一到傷口居然沒事!
我看著他,心想他是要準備反擊了嗎?
豈料我的右手又動著,再一次對著管家掃了過去。
管家臉色大變,忙出手準備抵擋。可是一把小小的三寸匕首又怎麽擋得住我砍下去的殺豬刀?
管家死了,轟然倒地。
我收了殺豬刀,低頭看倒在血泊裏的管家。
這一刻,我還試圖等待那鬼魂出來,結果沒有,倒是把張璐涵等出來了。
“怎、怎麽回事?”張璐涵看著地上的關鍵,驚恐出聲。
我道:“襲警。”
我是脫口而出的,說完後才改口說我是自衛的,壓根就沒有什麽名單,這個管家要殺我。
張璐涵一副沒反應過來的樣子,看著我,又看四周。
“你、你快走!”張璐涵道。
我懷疑我聽錯了,我是自衛的,為什麽要走?
“什麽?”
“快走,你不能露臉,萬一他們知道你的身份,你猜他們會怎麽想?”張璐涵急迫道。
我醒悟過來,她說的對,我現在還在被通緝,如今眼前這個人又是我殺的。我想大部分人會接受我殺人,而不會接受我是自衛才殺了他的。
“小心那個太子爺!”我離開,走的時候沒忘記提醒她。
見張璐涵點頭,我也沒再留戀,快步離開。
情況不妙,不走不行。
本來就是通緝犯,現在還攤上這樣的事情,那就不是通緝犯那麽簡單了。也別想試圖繼續過上這種比較安穩的日子。
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個度,好比殺一個人就會成為犯人,但是也隻是被定罪為犯人。但是殺了兩個人,三個人,後果就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