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如果犯罪現場發現了徐豔的痕跡,再加上目前警方已經掌握的線索和證據,就可以直接將徐豔確定為凶手了。江軍也不著急,他說徐豔很狡猾,凶手已經基本可以確定是她了,剩下的,就是怎樣找出證據,將徐豔定罪。
按照程序,警方可以留置徐芳和徐豔的最長時間已經過了,江軍讓人把徐芳給放了,而徐豔作為警方最終確定的犯罪嫌疑人,繼續被警方扣押,等待進一步的偵查訊問。支隊被江軍分出了多個組,其中有一組,負責尋找輝老頭的下落。
讓江軍頭疼的是,支隊讓各地基層民警以及其他轄區的警察一起找人,大家幾乎都要把粵市給翻遍了,結果還是沒有輝老頭的任何線索。算下來,輝老頭已經失蹤超過三天了,一項不輕易離開巫村的輝老頭,離村這麽久,不僅有作案的嫌疑,也讓人擔心他會出了事。
江軍甚至還讓人去機場以及各大火車站、汽車站調查輝老頭是否有離市的記錄,但是調查依舊無果,至於是輝老頭根本沒有離開粵市,還是他選擇了其他交通方式,抑或是交通部門管理的疏漏,警方就不確定了。
為了找這個輝老頭,江軍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分別問了徐豔和徐芳多遍,可就是問不出什麽來。我在警局裏等到了傍晚,江軍派出去調查的人,又有了回報。這次,江軍找到了目擊證人,數量還不止一個。
首先是保險公司內部的部分人稱,的確看到徐豔和業務員經常往來,但從表麵上看,沒有發現兩個人有特別親密的關係,因為徐豔對其他人也總是一副輕浮的模樣。其次,在保險公司附近的一家咖啡廳裏,警方也找到了目擊證人。
咖啡廳的工作人員稱,大約在半個多月前,他們看到馮亮、業務員還有徐豔一起坐在咖啡廳裏,好像在討論著什麽,桌上還擺滿了文件,最後,馮亮在一份文件上簽字了。這無疑就是他們簽訂高額保險合同的現場,這是可以作為訴訟證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