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在這杳無人煙的地方,她就是被人殺了,估計都沒人知道!
該死的上官浩,沒事住在這種破地方,害死她了。
“大哥,求求你們,放了我好不好?”洛可可委曲求全。
算了,三十六計逃為上策,她得先想辦法獲得自由!
“不好,我們現在就要錢,沒有錢,就要你的命。”劫匪渾厚的嗓音,在林間回蕩著。
這都是什麽邏輯,沒有錢,為什麽還要她的命?
不是有錢人的命,比較值錢?她一個窮貨,怎麽還不肯放過她呢?
“為什麽?”洛可可不解。
“你想啊,我們哥兩冒著多大的危險,才把你綁來這裏,怎麽著也要撈點好處的,萬一你放了你,你去報警抓我們,最起碼我們還有錢跑路,總不至於落的一無所有吧。”劫匪理智的分析道。
他說的,貌似也有道理!
不管會不會被抓住,他們綁架落可可,都是很危險的行為,不撈點好處,豈不是白忙活?
“我的命,一點都不值錢,就算你們要殺人,也應該去把那些有錢的壞人給殺了,為社會除害,對不對?”洛可可還在垂死掙紮。
她不想死在這裏,還沒有談過戀愛,還沒有結婚,還沒有生孩子,她大好的生活,才剛剛開始,怎麽就能這麽死了呢!
不行,她一定要想辦法救自己!
“你的命,怎麽會不值錢呢?”劫匪詭異的笑著道:“你的腎,最起碼值二十萬,還有心肝脾肺腎,外加上你的*,怎麽著咱哥兩也能撈個一百多萬,就算被抓住了,好歹也能瀟灑一回!”
腎?心髒?*?
這麽專業的用詞都知道,還來當劫匪,會不會太暴斂天物了?
洛可可自行腦補了一下畫麵,她在慘死之後,身上的器官全都被拿走了,然後死在荒郊野外,腸子都被人拉出來了,過不了幾天,屍體也會被野狗給吃了,到時候都沒人知道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