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存在究竟是否有價值?”這是我以前一直追問自己的問題。
在那時,我總是覺得自己的存在沒有價值,也沒有意義,就仿佛即使突然把我從這個世界上抹消了,周圍的世界也不會有任何變化,沒有人會為我的消失而哭泣,因為我的存在沒有意義。周圍的人都有著他們自己的朋友圈子,並且維持著這個圈子的平衡,我根本就沒有插手的餘地,當然,也沒有插手的資格。他們都很討厭我,不管是班裏的同學也好,還是家裏的父親與傭人也好,大家都是一樣的。就算我消失了,他們的生活都不會有任何改變,不,甚至會有人感到高興也說不定呢。
我就是這樣一個令人討厭的存在,然而這一切的源頭,卻不在我身上。僅因為我是一個來路不明的孩子就要被這樣對待,不是太殘忍了嗎?隻是因為自己的出身,卻要讓我背負起這樣的命運——沒有人關心我,沒有人會為我的傷心而哭泣,沒有人會為我的消失而驚慌……
不,也不全是這樣!
至少在我這悲苦的一生中,有這樣三個人對我來說彌足珍貴,他們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沒有他們我就活不下去。他們三個,大概是我在這世上唯一能依靠的,唯一能從他們身上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意義的人。
第一個是我的母親。她已經去世了,在我高一那年年初的時候在當地的一家小醫院裏過世的。在此之前,是她一直在含辛茹苦地日夜工作,才支撐起我最基本的生活。她一直都在為我著想,一直都在為我考慮,從來沒有在意過自己的生活。她甚至為了我,而不惜跨越千裏找到了我的父親陳天華。也不知是出於對於私生子的同情還是母親的威逼,家境富裕的父親最終答應給我生活費,而在母親過世後,我也借著母親曾經為我爭取下來的機會,以親戚的孩子這樣的名義,住在了父親陳天華的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