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是長得很不錯,是學什麽專業來著,反正家裏超有錢,還是本地人,聽說本城的四星級和五星級酒店全是他家開的。可惜呢,一直到現在還沒見到本尊。”文晴略帶些豔羨的口吻說,“我們什麽時候讓王樂樂帶他出來請我們吃飯吧。”
原來是有錢人家子弟,怪不得姿態那麽高昂冷漠。為什麽會喜歡上王樂樂呢?
陳玫在一旁說,“什麽沒見到本尊?不是說他有搞個什麽樂團,還在新年晚會上登過場嗎?你回來之後還鬼叫鬼叫說看到你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了。”
“對對對!”文晴興奮了起來,“晚會上的壓軸節目啊,雖然是翻唱別人的歌曲,可是真的很讚哦,雷霆就是主唱,好想聽聽他平時說話的聲音呢,聽說有很多女生迷他,這都是我們家那位說的,在校園網上瘋傳他的唱歌的視頻,點擊的都是女生。他為什麽會來追樂樂呢?”
“唱歌的人不是都對聲音有種特別的癡迷嗎?我覺得大概是喜歡上樂樂的聲音吧。”陳玫淡淡的說,“欸,文晴,前幾天不是說要把你們家那位的電腦搬過來嗎?這幾天怎麽又沒下文了?快點弄過來吧,這日子很無聊呢。”
“你們家那麽有錢,自己去買台不就好了嗎?”文晴不悅的說。
“我有台式的啊,現在想要個筆記本,我老爸不肯給我買呢,說電子產品一到了我的手上就跟豆腐似的,嘩的一下就報廢了。”
“哇,你這麽說我還敢弄過來嗎?如果三下兩下被你弄報廢了我怎麽跟人家交代?”文晴緊張的說。
“不是我的東西我一般很少動,搬過來之後就是你的私有物,我一切聽你的指揮,絕不靠近一米之內好吧?”
聽著她們倆的大呼小叫,桑吟輕輕掩上門,或許隻是她想太多了而已呢,反正隻要樂樂開心就好了。她現在的作息時間每天一致,下午六點半左右吃過晚飯,學習兩個小時,差不多九點左右,去找球場,十點左右回宿舍,看看書或者聽陳玫說些八卦新聞,十一點上床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