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爺這個說法我百分之百讚同,除了去那裏,我們還能去哪裏?那個鳥頭已經是我們能達到的最高點了。那些將鳥頭遮掩得嚴嚴實實的狗骨頭樹低眉順目,把巨大而蒼勁的鳥頭緊緊摟在懷中,在碧藍如洗的蒼穹中留下一抹鮮明亮麗的剪影。
我對這個地方的好奇如潮水湧起。硒都雖然地大人稀,但真正完全不通人跡的地方並不多見。哪怕地方再偏僻再凶險,總有一些勤勞的土家人出於生活的需要而印下自己的足跡,真正做到絕無人煙幾乎不可能。當然,硒都地下為數眾多的天坑和溶洞除外。而這個地方明明暴露在藍天白雲之下,怎麽看起來從來就沒有人來過呢?至少,這裏完全沒有近代人留下的印跡,單從水潭下麵那些奇形怪狀的動物就可以充分證明這一點。
寄爺搖著八幅羅裙,兩手分握司刀和八寶銅鈴,當先順著潭上的回廊向前走去。覃瓶兒和滿鳥鳥依次跟在後麵,我背上的花兒也蹦了下來,身先士卒躥向水潭中央的鳥頭。
而我,因為上麵的問題,腳步顯得很遲疑。我此時倒不急於去看那鳥頭和鳥嘴中的駿馬了。我曆來有個習慣,當快要達到目的時,心情總是很放鬆,一般會盡量花更多的時間去享受那種手到擒來之前的快感。此時我的心態正是如此,仿佛那鳥頭是我小時候千尋萬覓的蘑菇,很快就會是我的了。
“你們先去,我去看看退路。”我遠遠地朝寄爺他們的背影喊了一聲,接著從水潭邊密密麻麻的狗骨頭樹叢鑽了出去,放眼一望,我的個老伯伯,怪不得這個背時地方了無人跡了,原來腳底下是光滑如鏡、寸草不生、陡峭險惡的岩壁,沿著岩壁邊緣走了幾個來回,我駭然得知此地居然是一座孤零零的山峰,形狀和一支豎立的毛筆相當類似,頂上的狗骨頭樹以及一些雜樹雜草就像蘸滿墨水的筆毛,其險惡程度與天腳山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試想,這麽一個奇峻險拔的山峰,又高聳如雲,普通人怎麽會爬得上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