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三章 八苦(下)
人生第六苦,愛別離苦。不由己與所愛之人之事離別之痛苦也。與至親,相愛的人乖離分散,所以苦。因為某一些因緣,所心愛的人兒離你遠去,你舍不得,所以感覺到苦。比如做父母親的,女兒出嫁或是兒子出國留學,思念總在分手後開始,常掛心頭。有的傷心流淚,哭哭啼啼;有的睡不著,吃不下。這些還不太嚴重,嚴重的是男女之間的情愛,相愛的人卻偏偏被拆散,很多情侶就因此跳樓殉情。西方有朱麗葉與羅伯茨,東方也有梁山伯與祝英台,雖然這些纏綿偉大的愛情故事都隻是作者虛構的,但也常常使得同情他們的人淚流滿襟,為什麽呢,這就是愛別離。家人愛之溫暖,戀人愛之熾烈,朋友愛之淳厚,實在令人不舍,就算最終一個別離,又有幾人能抵禦沉浸其中的歡愉?待到花落雲散,冬雷震震夏雨雪之時,才驚覺昨天的生活已是今天的美夢,所愛的終究像手中的沙一般飄揚而去,午夜夢回之際,這“愛別離”的滋味,怎一個“苦”字了得?
人生第七苦,求不得苦。有所欲求而不得滿足也。人的欲望不能與欲望的對象聚合為一體,欲望就象拉長的橡皮筋,找不到掛靠的地方就會彈回來打中自己,痛苦。追求著痛苦著,同時也在失去著。當我們用種種辦法與手段,希望獲得自己所喜愛的東西或崇高的理想,但是結果還是得不到,這叫做求不得苦。它是最普遍的苦,因為人的欲望太多了,這樣多的欲望我們沒法實現或得到,所以是苦。世間最怕兩種求不得,一種是“得到再失去”,一種是“可望不可及”。又要說希臘神話:話說坦塔羅斯殺子為羹,款待眾神,企圖證明眾神並非無所不知。眾神為了懲罰他,將他囚禁於水潭中,水及下唇;潭邊有果樹,果平於眉。他若是渴了喝水,水位便下降,恒及於唇;他若是餓了去吃果子,果枝便上揚,恒平於眉。天長地久有盡時,此苦綿綿無絕期。這便是著名的“坦塔羅斯的苦難”了,同時符合兩種最要不得的“求不得”,簡直是苦難王冠上的一顆明珠。作為人生苦難的壓軸戲,“求不得”的終極殘酷性在於,它甚至剝奪了獲得其他苦難的權利,那情形就可概括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