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血的硬幣
第二天一大早,消防局的報告和法政那邊的報告都送到了刑警大隊,消防局的報告和法政的報告基本吻合,爆炸是由於火災引起的,起火的點就是電閘下麵的床,從而導致了電閘被燒毀引發了爆炸,現場沒有人員傷亡,爆炸的範圍和強度也不是很大,隻是燒毀了一些物品。
法政的報告也得到了同樣的理論,法政對現場采集的證據進行了化驗,在床鋪的地下,發現了一個打火機,打火機上發現了一些皮屑應該是屬於凶手的,由於當時打火機被踢到了床底下,所以並沒有被燒毀,而采集到的DNA樣本,與之前衛麗被殺的案發現場找到的唾液樣本一樣,屬於一個人,這也就可以證明,放火的人就是殺害衛麗的人,這不是意外事件,而是凶手故意放火燒毀了一些證據。案發現場燒毀的其他東西都是一些普通的用品,經過了化驗也證實了屬於死者。
王強看了報告,現在所有的證據都證明現在這個案子段鵬是最大的嫌疑人,如果調查表明段鵬在死者被害的時候沒有不在場的證據,他們就可以抓段鵬回來。
下午的時候,大家把自己調查的情況和王強講了一下“王隊,我們去調查過段鵬,他說他真的不知道衛麗已經死了,在死者遇害的前一天他去了外地看一個朋友,我們現在還沒找到這個證人”。
老幺說:“王隊,我們在閉路電視裏的確是看見了小武在當天晚上的9點57分進入酒店,並且到達過4樓,在10點10分離開酒店,火災正好發生在10點到10點20之間,和火災發生的時間吻合”。
老邊接著說:“我們也在案發現場發現了小菲說的那個叫胡總的,我們調查過,這個人就住在這個酒店的507房間”。
王強思考了一下,覺得這裏麵很多東西目前還是無法證實,要是這樣就把人帶回來,恐怕會打草驚蛇,如果不是把疑點弄清楚案件就無法進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