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紅燈區--現代妓院

101 我要寫封舉報信

101、我要寫封舉報信

木愚思量了很久突然從**坐起來說:“我要寫封舉報信,直接郵給省委和省政府,郵給省公安廳,郵給紅丹市各主管部門,看看他們到底對現在歌廳賣**事實做如何看法,到底是政策的過,還是下邊的地方行為。”

小遠說:“你就是個強**,現在山南海北都是賣哪個的,誰管得了?又不是一年的事了!”

木愚說:“那刑法第八節規定是幹什麽用的,是專門為有關執法部門提供飯碗的嗎?專門讓他們撈外快的嗎?難道這特種行業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以這種形式開的嗎?

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他人賣**或者強迫他人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賣**,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的;

(三)強迫多人賣**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的;

(四)強奸後迫使賣**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協助組織他人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條??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罰金。

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