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紅燈區--現代妓院

150 要小姐嗎才16歲

150、要小姐嗎?才16歲!

錢錢自幼父母雙亡,跟著爺爺奶奶長大。俗話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話一點兒不假。她為了供弟弟上學,上完小學就隨爺爺拉著小車到處撿廢品拾破爛,本是一個出落得花樣的少女,卻被風吹日曬加上幹活肮髒又累變成了乞丐的摸樣。盡管如此,仍然不能掩蓋青春的氣息。雖然她才16歲,加上一米六八的苗條身段,早有的成熟,顯得文靜懂事,儼然一個大人的氣質!

她是美的,要身條有身條,要臉蛋有臉蛋,倘若換上象樣的裝束,簡直無詞讚美!

這日黃昏,錢錢騎自行車買大米回來,正好釘子紮破了後胎,她隻好推著走。當路過僻靜的小路時,天色黑了下來,又是陰雲的天,已經看不清麵目了!她深一腳淺一腳的走著,這時突然從路旁竄出來幾個黑影……

幾日後的美爾樂,木愚正在值班室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並摘錄打印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1997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三號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編??分??則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