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到住處的時候葉枚馬上拿出苗沙的資料重現細致地研究起來。
苗沙,五十三歲。十八年前他的妻子與8歲的兒子在家中遇到入室搶劫的罪犯而被殺害。案發後的第三天晚上他確定了罪犯的住處。他用繩子綁住了罪犯的大臂與大腿等地方然後用刀、錘子、鋸等工具把罪犯的四肢肢解。因為血管被繩子勒緊警察趕到現場的時候罪犯還並沒有死亡。苗沙被以故意殺人罪被起訴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在監獄服刑期間每天晚上同監室的犯人都能聽到苗沙小聲說話的聲音。而且經常是一直說到早上才停止。但苗沙的勞動一直都很好,也很遵守監獄中的規章製度從來沒有出過事情。後來同監室的人終於忍受不住了聯名要求把苗沙調離。苗沙進到監獄中基本上不與任何人說話,如果不是他晚上自言自語人們肯定會認為他本來就是啞巴的。領導每次對苗沙進行教育的時候苗沙也不說話。後來有一個看守因為連續問苗沙話沒有得到回應出手打了他。這件事情之後監獄方麵請來了精神鑒定專家對苗沙的精神狀況做了評估,萬一苗沙在監獄裏麵出了事情領導們也不好交代。通過鑒定得出了精神分裂的結論。考慮到苗沙曾經是心理專家監獄方麵又接連做了幾次鑒定最後都證明苗沙確實有比較嚴重的精神分裂特征。
因為苗沙當初被判刑的時候並沒有使用精神障礙作為免除刑事處罰的借口人們對他突然出現的精神分裂特征都很好奇。有的心理專家說這很有可能是苗沙長期思念妻兒而催眠自己看到他們的結果。隨後一些專家又開始針對自我催眠能不能催眠自己出現幻覺的問題展開了大規模的討論。
苗沙被送往精神病院
接受治療。十五年後監獄與精神病院兩方麵證明苗沙對社會沒有威脅,可以減刑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