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個傻姑娘啊,瞧瞧說的都是什麽憨話啊,要不是遇上了大事要辦,這一年到頭自己殺豬的人家才有幾家,大家還不都是整頭豬的賣了掙錢啊?就是有殺豬了的,也不全都是找他王一刀主刀呢,”娘啞然失笑,耐著性子解釋道道,“王一刀就是把豬頭肉收拾的再好吃,總也趕上不上豬肉吃起來香啊,一個豬頭費心費力的收拾了,也賣不了幾個大子。靠著這麽個本事,他家也就是能比人家稍微富裕點罷了。”
“呃,”聽了娘的這番解釋,雲芳一時語塞,經過了這段時間的踏實生活,雲芳以為自己已經完全了解了這裏的一切,融入了這裏的一切呢,沒想到她這次竟然又犯了傻。
娘說的也對,在這個物質還有些缺乏的時空裏,肉是種稀缺的資源,在大家的眼裏,大塊大塊的豬肉自然要比零零碎碎的豬頭肉更受歡迎了。
另外,雲芳之所以這麽關注這個王一刀的豬頭肉,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她感覺自家的蘿卜條和這個王一刀的豬頭肉有著相類似的地方,通過他家推廣的情形,她也想推測一下自家的蘿卜條能走多遠。
可是細一想又覺得還是有些不同的。
這王一刀的豬頭肉啊,和自家的醃蘿卜條不同。醃蘿卜關鍵的調料在於鹽,是一種稀缺的資源,而收拾豬肉肉在於火口的掌握,在於清酒的運用。換句話說就是,王一刀的豬頭肉靠的技術,而自家的蘿卜條靠的是原料,這其中有著本質的不同啊。
這時候大山也咽下了最後的一口玉米飯,看著雲芳滴溜溜亂轉的大眼珠子說道,“芳兒啊,你又琢磨什麽呢?等過兩天讚家辦喜事的時候,做的那紅燒肉肯定比這豬頭肉好吃,你吃的時候可小心點別咬了舌頭啊。”
切,雲芳在心裏暗自不屑的翻了個白眼,紅燒肉有什麽稀奇的,哪裏有豬頭肉好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