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由討人厭自己親口講述的,他形容自己高中的時候就是個傻小子,貪玩,總是跟一幫混小子們打遊戲、玩籃球,被女生讚美也好、喜歡也好,不過是在男生中炫耀的資本,當然會很驕傲和自豪,戀愛是想都沒想過的事,一直到……
有一天有個哥們兒說小雅喜歡他,被校花喜歡是一件超有麵子的事,而且校花是大部分男生都夢寐以求的女孩,應該是最好的吧?周圍的哥們兒都嫉妒,那羨慕眼神足夠讓他樂一天,然後就在一起了。
就連現在提起還能看到他蠻有成就感表情,特意在“超”字上加重音調,這個欠扁的臭男人。我聽過身邊人講的各種各樣愛情故事,這個是最離譜的,既沒有什麽溫情表白也沒有曖昧時刻,沒有喜歡和愛的承諾也維持了3年,感覺就像包辦婚姻。
“你就因為這個跟小雅學姐在一起了?”
“那還能因為什麽?”
沒想象到他居然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反問過來。
“喜歡啊!愛啊?”
難道說小雅學姐就從來都沒有問過為什麽跟自己在一起,或者到底喜歡不喜歡自己,亦或是喜歡自己哪方麵之類的話嗎?結果討人厭“撲哧”笑出聲好像我才是犯傻的那個,大手揉著我頭發:“那個時候連什麽是喜歡都不懂哪來的喜歡,更別提愛了。”
“那你現在總該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歡她了吧?”
“現在更不可能知道,再一起那麽長時間都習慣了。”
我懵了,完全不懂望著眼前討人厭,就好像他是我有生以來見過最外星的人類,理解都成問題。
“你是火星的吧,地球上已經容不下你了,趕緊回去吧!”開玩笑推著他,實則是錯亂的更厲害了。討人厭隻是笑,滿不在乎凝視像白癡一樣的我緩緩起身,大手毫不費力將我束縛在懷裏像在沙灘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