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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街上的人流量比往日還多,特別是情侶,在這種特殊日子把自己打扮的與眾不同才是正常服裝,有的人戴麵具、有人戴兔子耳朵、有人戴皇冠,還有人直接穿著女仆裝在外麵溜達,讓人不住瞎想,她男朋友是不是宅男這樣。
討人厭買了一個氫氣球,係在我上衣胸前的裝飾扣上,還振振有詞:“這樣很省力。”
氫氣球啊!是能有多累啊?都懶的吐槽了。買兩根冰激淩坐在路邊長椅上吃著,看眼前人來人往,不禁感歎:“做太長時間的旁觀者,一下子讓我體會做人該有的氣氛反而不會了。”
會下意識覺得,自己是該端著相機站在境外的那個。
“喔!”
隨意出聲的討人厭忽然轉過身去在自己挎包裏翻東西,疑惑的俯過身子,一個黑色東西被掏出來,那家夥哼笑:“我們來合照吧!”
拍立得?
“不要!”
剛要跑就硬被討人厭抓回來,把我現在戴著貓耳朵的樣子拍下來,這不是給自己留禍根,留罪狀,將來肯定會慘。
“小孩子。”
他呼喚的同時,就在我轉過身瞬間“啪”一聲。
“討人厭!”
被拍本來就不是我擅長的,還要這個樣子被拍?後來想想,這樣就算是融入進去了吧,如果上帝是旁觀者的話,那我們每個人其實都隻是故事裏麵的人物而已,即使是拿自己當旁觀者也是人物。
“你不要鬧了啦!”
“咱倆誰在鬧?”
就想著要拚命把相機奪過來不能再讓他拍了,可恨的胳膊那麽長,拍立得那麽輕在他手裏像籃球一樣倒來倒去,撲過去去搶還要注意在哪個手裏。他隻是享受的看我著急,拿我取樂。
“你那個帥哥學長應該是很憑氣氛做事的人吧,沒有深思熟慮單憑一時衝動。”
不知道為什麽這一刻薛乙辰的話在腦海中反複出現,“呀,抓到了!”討人厭不拿相機的手一下按住我,“啪”一聲,我們兩個的合照非常詭異,顯然我是吃了一驚而他是早有預謀。